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条 学校中文名称:环球体育官方网·(官网)登录入口。
英文名称:College Of Arts And Science Of Hubei Normal University。
学校地址:湖北省黄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大道东666号;邮政编码435109。
第三条 学校是由湖北师范大学、武汉美联华美科教发展有限公司自愿合作举办,按照新的机制和模式举办的独立学院。
第四条 学校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坚持教育的公益属性,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第五条 学校为非营利性民办普通本科学校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独立承担法律责任,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办学自主权。
第六条 学校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和国家政策,遵守社会道德风尚,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探索与实践新的办学模式、办学体制和运行机制,努力创造办学特色,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。
第七条 学校自觉接受湖北省教育厅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。
第八条 学校以全日制普通本科教育为主,专科为辅,并适当开展其它层次的学历和非学历教育。
第九条 学校学科专业涵盖文学、历史学、法学、理学、工学、艺术学、经济学、管理学、教育学等9个学科门类。根据国家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,以及行业、市场需求,逐步增设新的学科专业。
第十条 学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。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毕业生,颁发环球体育官方网·(官网)登录入口毕业证书;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,授予环球体育官方网·(官网)登录入口相应的学士学位。
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纳入湖北省统一招生计划,按照国家和省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条件招收学生。
第十二条 学校办学规模控制在全日制在校学生20000人以内。
第十三条 学校建立中国共产党环球体育官方网·(官网)登录入口委员会(以下简称学校党委),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开展党的活动,加强党的建设。党组织关系隶属于中共湖北师范大学委员会。
第十四条 学校党委是党在学校中的战斗堡垒,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,把抓好思想政治工作与德育工作作为首要政治责任,全面加强学校党建工作。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、为人民服务,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,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
第十五条 学校党委设书记1名、副书记1名。书记由上级党组织选派产生。
第十六条 学校党委班子与学校决策层、管理层“双向进入、交叉任职”,学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学校决策机构、行政管理机构和监督机构,党员校长、副校长等行政机构成员可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。
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。涉及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等事项,由学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;涉及学校发展规划、重要改革、人事安排和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,党委参与讨论研究,经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再提交董事会作出决定;涉及教师引进、课程建设、教材选用、学术活动、对外交流等事项,学校党委把好政治关。建立健全学校党委与董事会、监事会日常沟通协商制度,以及学校党委与行政领导班子联席会议制度;强化学校党委对学校重要决策实施的监督,定期组织党员、教职工代表等听取校长工作报告以及学校重大事项情况通报。
第十八条 学校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在学校二级单位建立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,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,巩固马克思主义在学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,加强思想政治引领,筑牢师生理想信念根基,保证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任务完成。
第十九条 加强党员队伍建设。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规范党员组织关系管理,从严教育管理党员。
第二十条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。学校党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,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校园、进课堂、进头脑,抓好学生德育工作,把思想政治教育融入学生学习生活各环节,促进全员、全过程、全方位育人,巩固学校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。重视师德师风建设,加强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。
第二十一条 健全党的工作部门,设立组织部(纪委、统战)、宣传部等职能机构,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,从事党的组织、宣传、纪检等方面工作。落实党建经费、活动场所等方面的保障机制,党组织活动经费列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。
第二十二条 学校设立董事会,其成员为7人。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,由举办者代表、校长、党组织负责人、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。董事由举办者、教职工代表推选,每届任期4年,可连选连任。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的高等教育教学经验。
第二十三条 学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:
(一)决定学校的教学、科学研究活动计划;制订学校发展方案;
(二)决定学校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,决算方案;
(三)决定学校弥补亏损方案;
(四)决定学校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;
(五)决定学校合并、分立、变更、解散方案;
(六)决定学校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;
(七)聘任或者解聘校长,根据校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校长、财务负责人,决定其报酬;
(八)决定制订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;
(九)决定修改学校章程;
(十)决定学校其他重大事项。
第二十四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召开董事会议:
(一)董事长认为必要时;
(二)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。
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,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更换。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,由董事长授权其他董事代其行使职权。
第二十六条 学校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。